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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访学者

高访学者


申请条件要求:

1.一般针对国外知名大学及科研机构成员(包括中国留学人员),申请人须具有助理教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
2.或近期有突出工作的国内外学者。

3.或具有本实验室科研发展急需的技术和经验的学者。

4.国内访问学者于计划执行期间,在重点实验室访问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周;国外学者于计划执行期间,在重点实验室访问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周。

  

执行时间和经费力度:

高访计划的执行期限一般为一年。国外学者高访计划的每个项目平均资助力度为6万元。具体额度依据科研运行费的预算和教育部拨放额度最终决定。

  

审批与立项:

1.实验室每年度集中申请受理。

2.申请者需填写《高级访问学者申请》,并详细填写“研究计划”栏目(可加页)

3.为便于联系和项目管理,请申请人务必填写“校内合作者”,以及“预计访问时间”栏目。

4.书面文档需由申请者本人签名,在截止日前电子版提交实验室办公室。

5.实验室会负责高级访问学者申请的遴选。

6.审批立项后,根据当年确定的高级访问学者资金总额及评议情况确定资助额度。

  

经费的管理与使用:

高访经费来源于实验室专项经费,对可报销的项目需要符合经费本身性质,科技处,财务处的要求。

特别提醒如下:

  

1.资助经费使用范围:仅限于访问期间的实验材料费、资料费、国际(或国内)旅费、食宿费、市内交通费及生活津贴。

2.来自国外的高访学者国际(国内)旅费不超过3万元,次数不限;来自国内的高访学者国内旅费不超过1万元,次数不限。

3.食宿费报销总额不得超过总经费的25%

4.生活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,发放标准按照复旦大学财务相关规定。

5.除两个往返的国际(国内)旅费外,食宿费报销和国内交通费总额不得超过2万元。

6.访问学者实际在校工作时间的核定由实验室负责,根据相关证明材料(机票或登机牌复印件,及签证签注复印件)确定。

  

具体报销时,由课题组成员、科研助理在网上向实验室申请授权。

请准备好相关资料,自行去财务处报销。经费不外拨。


高级访问学者申请(2025版).doc